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做好通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阻断疫情传播,对暂时不影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保险费缴纳和非急需办理的事项,鼓励待疫情解除后进行办理。
为了既能有效防控疫情,又能合理体现提前缴费激励政策,确保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如期完成,现将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群体缴费补贴政策时段作适当调整。
即:针对这次疫情,本年度内在政府撤销疫情应急响应之前和之后次月起的4个月内缴纳的补贴150元,超过这个时段缴纳的补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