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失业登记办理方式
1.申报失业登记的,可到常住地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也可通过“南通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需要纸质《就业创业证》的可到街道(乡镇)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打印。
2.失业登记后申报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相关政策办理。
二、南通申报就业登记的注意事项
1.劳动者应对本人申报的就业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采用申报事项告知承诺制。
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办理时需提交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
3.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对其就业状态进行核实,并在系统中做好就业登记。
4.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5.就业登记后申报人即依规被注销原失业人员身份,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