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30 20:03: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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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现因工作需要,经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渔业事业;(三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现因工作需要,经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渔业事业;
(三)具有报考岗位必备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资格;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长期出江出海;
(五)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职职务船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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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船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资历证明、《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岗位适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特别说明: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4)。
(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 -11:30,下午13:30—17:30)。
(三)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行政中心15楼东南角会议室(北京中路600号),联系电话:0513-68539079。
(四)资格审核。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农业农村局,下同)公告。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技能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体检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性质及待遇
职务船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目前同类职务船员标准;普通船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并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在报考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指挥,服从管理。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在公开招聘期间对应聘人员认真落实“两查一测一提醒”(查电子健康通行证、查戴口罩,测体温,提醒不聚集)事项。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同时无28天内境外或21天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3-68539079、89280007(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3-82229209(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拓展】
启东市统计局招聘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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