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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延长(附延长时间)

发布时间:2023-06-04 08:4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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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延长时间: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

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

延长时间: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拓展了解】

南通可以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人员:

1.非全日制、多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非全日制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职工。

2.超龄人员:用工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就业人员;(60周岁<男性≤65周岁、50周岁<女工人≤65周岁、55周岁<女干部≤65周岁)

3.实习生: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安排学期性顶岗实习的学生。

这些人群可由所在从业单位(组织)自愿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